网上个人营业执照注销及重新办理指南

发布时间: 2025.6.27

网上个人营业执照注销及重新办理指南


一、注销流程


线上申请:登录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,进入“企业注销”服务专区。选择“个体工商户注销”模块,按系统提示填写注销原因、经营者信息及营业执照注册号等,并上传身份证原件、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。


材料审核:工商部门对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核验,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未结清税费、债务或行政处罚记录。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,通常在3-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。


线下备案(如需):若线上审核未通过(如系统无法识别材料真实性),需携带纸质营业执照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辖区工商所,现场提交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》并完成备案。


注销完成:审核通过后,工商部门将通过短信或系统通知申请人,原营业执照即行失效,企业状态变更为“注销”。


二、重新办理流程


名称核准:访问工商系统“名称自主申报”模块,输入拟用名称(需符合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,避免与已注销未满1年的名称重复),系统自动比对后生成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》。


提交设立申请:在“个体工商户开业”入口填写经营范围、经营场所地址(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)、经营者信息,并上传名称告知书、身份证及经营场所照片。


电子签章与缴费:通过手机APP完成经营者电子签名,按系统提示缴纳登记费用(通常为0元,部分地区可能收取工本费)。


领取执照:审核通过后,可选择邮寄或至自助服务终端打印新版营业执照,电子执照同步生成(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)。


三、关键注意事项


时效性:营业执照注销后,原名称默认保留1年(部分地区政策不同),超期未使用需重新核准。


合规风险:注销期间不得以原企业名义开展经营,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


关联事项:重新办理后需同步更新税务登记、银行账户及许可证信息,避免业务中断。


法律依据:根据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,营业执照注销需缴回纸质正副本(或通过公示系统声明作废),重新设立需遵循“一址一照”原则,确保经营场所真实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