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的监事是做什么的?
发布时间: 2023.6.20
一、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
1、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,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。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,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,不设监事会。
2、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,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,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。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、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。
3、监事会设主席一人,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。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;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。
4、董事、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。
二、监事会或监事的职
监事会、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
1、检查公司财务;
2、对董事、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,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、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;
3、当董事、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,要求董事、管理人员予以纠正;
4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,在董事会不履行《公司法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;
5、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;
6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三、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
1、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,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。
2、监事、不设监事会议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,可以进行调查;必要时,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,费用由公司承担。
3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,并通过监事会的监督活动,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4、《公司法》对监事会制度的规定,目的是强化对公司经营权的监督,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属于经营权执行者,规定董事、企业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,目的也在于强调监督权与经营权的分离